建滔(衡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应用回收二氧化碳生产醋酸年产 80万吨醋酸碳中和减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我公司委托湖南省博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建滔(衡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应用回收二氧化碳生产醋酸年产 80 万吨醋酸碳中和减排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滔(衡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应用回收二氧化碳生产醋酸年产80万吨醋酸碳中和减排项目
建设单位:建滔(衡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位于松木经开区新安路以东,松枫路以南地块
建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厂区用地面积 238 亩,拟建造气装置(造气规模45000Nm3/h)、甲醇羰基化合成醋酸装置(80 万吨/年)、空分制氧装置(制氧规模 12000Nm3/h)、硫磺回收装置及相关厂房以及公用辅助仓储工程等。 产品规模:年产 80 万吨醋酸,副产硫磺 1440t/a、混酸(丙酸和醋酸混合物) 3520t/a。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废水有兰炭气膜棚冲洗水、造气闭路循环污水、硫回收尾气急冷塔废水、硫回收尾气净化塔废水、造气污水回用工段排污水(浓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污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硫回收尾气急冷塔废水送往上游汽提装置回用,兰炭气膜棚冲洗水和造气闭路 循环污水 99.2%送造气污水回用工段,剩余的 0.76%浓水(造气污水回用工段排污水)、硫回收尾气净化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初期雨水、生 活污水均进入综合废水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1 间接排放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再进入松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入湘江。
2、废气:1)兰炭输送系统粉尘采用高效静电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2)硫回收尾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3)冷箱分离燃料气、醋酸装置尾气、醋酸储罐大小呼吸及装车、甲醇储罐装卸损失 废气送焚烧炉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泵、反应釜、离心机、余热锅炉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一般在 70~125dB(A),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炉渣和收尘灰、造气污水沉淀渣、综合废水站污泥。其中炉渣和收尘灰、造气污水沉淀渣暂存于厂内炉渣棚,造气炉炉渣外售做建材原料,造气污水沉淀渣含兰炭尘,可外售作燃料;综合废水站污泥暂存于废水站污泥暂存间,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焦油、废催化转化剂、废脱氧剂、废分子筛、硫回收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水有兰炭气膜棚冲洗水,造气闭路循环污水,这两股水经过“沉淀+生化型冷却塔冷却”处理后 99.24%回用于造气,剩余的 0.76%浓水(造气污水回用工段排污水)进入综合废水站处理;硫回收尾气急冷塔废水送上游脱硫脱碳汽提装置回用;硫回收尾气净化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均进入综合废水站(采用“中和沉淀预处理+SBR 生化处理+砂滤”工艺)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1 间接排放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COD、氨氮、总磷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对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1)正常工况下,项目所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和在各环境敏感点均满足环境标准要求,厂界外无超标点,因此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均处于可接 受范围内。(2)非正常工况下,评价范围内 SO2、NOx、颗粒物、VOCs 区域网格的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超过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环评要求项目,定时检修废气处理设施,杜绝非正常排放,一旦发生非正常排放必须立即停产检修直至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本项目完成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是醋酸装置边界应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项目西、南西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较为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危险废物(废焦油、废催化转化剂、废脱氧剂、废分子筛、硫回收废催化剂等),均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造气废炉渣、造气污水沉淀渣、综合废水站废生化污泥,其中造气废炉渣外售作建材原料,造气污水沉淀渣含兰炭尘,压滤干燥后可作为燃料,综合废水站废生化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在地下水防渗设施不健全,或事故性泄漏情况下,污染物持续渗入地下水,将对项目场区所在地及其下游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致使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超标,超标范围随着泄漏时间的增加而增大,污染物浓度逐步降低。根据预测结果,除项目泄漏点及其下游一定范围以外地区,特征污染物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下游不存在地下水保护目标,因此在预测时间内不会影响到地下水安全,本项目建设将采取严格的地下水防渗体系,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对废水池、车间等区域的建设了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同时根据要求对项目所使用的化学品储存区域进行防腐防渗,本项目对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之内。
6、风险影响分析: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分别有:废水、废气事故排放、储罐区和 CO 管道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等。综合上述分析可知,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项目投入运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从即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
2、报告书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从本公示登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请发邮件至1035628817@qq.com。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建滔(衡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总
联系电话:0734-8539836
地址: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省博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34-8518319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金铭大厦 505 室
建滔(衡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2 年12 月6 日